其实上衣口袋上方或上面,人人都别着小名牌,就算一时间忘了,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对号。
不过他这样安排也属好心与转圜,我便任他拉着手,重新认识次这些各自有些熟悉感的陌生人。
我并不习惯身边围着一大帮子人。
“我累了。”
他们听懂潜台词,倒也不多纠结,道别后或结伴或独自顺着石子路离开。
方栾做完坏事儿,居然还能有人跟他同行,勾肩搭背哥俩好的架势,完全看不出来前一会儿还处于大打出手的情况下。
虽说我不是路痴,无需人带路也能自己寻回去。
但方昊挂了个室友头衔,且没有离开的意思,我便随他去了——总归还得同住一屋檐下。
更何况,不带上他,单独在路上遇见恭敬招呼行色之人,会有点儿尴尬。
两个人一起被“热情”,尤其方昊是“常客”中最顶级的存在,那就不至于太尴尬了嘛——
来时我就觉得这石子路太长,但那会儿身体没这么遭罪,方栾再折腾,不过也只他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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