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在街上,丰清扬再次见识到了捡尸文化,很多人走出酒吧之后,便是噗通一声趴在了马路上,不到盏茶功夫,就会有人凑过来,或是搭讪,一边嘘寒问暖,一边将自己看中的人搀扶起来,朝不远处的旅馆奔去。
或是直接抱起自己看中的人,塞进车里,嘟嘟嘟的离开了。
要是以前,看到这种事情,他肯定是要管的,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女,成何体统。
可是刚刚来的时候,天心丫头和郑薇薇就已经跟他说过了,这是捡尸文化,很多人想捡,也有很多人想被捡,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。
那他还怎么管,再说了,那还有女的抢男的,咋说,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男?
所以他只能是背着手向前走了,他就不明白了,这些醉汹汹的家伙抢回去能干嘛!
正在纳闷呢,忽的发现前方有一抹倩影闪过。
四周的男男女女都是喝的醉汹汹,可那人却很正常,不但是步伐稳健,还是跑动的节奏,大概是因为穿旗袍的原因,她跑不快,尽管她已经是不断迈着碎步了。
旗袍的风韵,走的优雅方能体现出来,可是她这么一跑,不但没有失去风韵,反倒是显现出了一种别样的美。
这应该是和她的傲人姿色有关,身材高挑,且并非是骨感美人,而是给人一种细皮嫩肉的感觉,这样的穿上旗袍,摆什么样的姿势都是风味十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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