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说完抬腿便往车里去,坐在车里戴好头盔之后,朝同样也坐在车里了的段霆示意。

        无数次的比赛造就了我们的默契,仅仅是一个眼神,毫秒之后,两辆顶级跑车便如同离弦之箭般同时驶出,只见火红与墨蓝的残影,几个呼吸便已经游离视线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速度能拉平沿路的梧桐树,拉长、扭曲加油站的霓虹灯光,能消除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叫声;速度也能摘掉罩在我头上的抑郁:时速达到200公里时,人们对爱情的疯狂程度,随之减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我还没体验过爱情,但我憧憬并期待着,多巴胺的分泌想必与赛车时肾上腺素的涌动同样美妙。这种对速度的痴迷与运动无关,我爱好赛车却并不热衷健身,我渴望那种全身血液沸腾的躁动,却不爱满身汗水的淋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断加速,余光看到段霆的车紧紧跟在身侧,于是侧滑甩尾之后,连续打反手舵,通过最危险的那个弯道时,也没有丝毫减速,反而一脚将油门踩到底,几乎飞起来似的通过了那个悬崖赛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怕死,所以我总赢。

        毫无疑问,这次又是我赢了,过线后我干脆利落地刹车,打开车门,看着紧随其后的段霆,嘲笑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第101次手下败将,怎么样,还敢比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哪知被嘲讽的人并不在意,摊了摊手:“我就没觉得自己会赢,倒是你,跟我比而已这么拼干什么?你知不知道刚刚有多危险,我心脏都要跳出来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段霆看着眼前张扬自信的人,打不得骂不得只能生自己的气。

        跟个没心没肺的较什么真儿,又不是不知道对方玩儿起赛车来就不要命,还在冲动下起了认真比的心思,天知道他在那个弯道时心脏跳得有多剧烈,直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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